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山东省财政事业的发展历程。二、本志为首轮《山东省志·财政志》续志,上限起自1986年,下限断至2005年。为体现记述事物的完整性,部分章节内容适当上溯。三、本志采用述、志、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按财政业务分类设篇,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篇下设章、节、目,各篇、章下设无题述,概括提示要点;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四、本志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机关等名称的表述,初用全称,其后一般用简称,如“山东省财政厅”简称为“省财政厅”。五、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山东省财政厅档案室以及山东省财政法规库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非统计部门管理的采用省财政系统的统计数。一般预算收支数以政府财政决算数为依据。正文及附录中的表内数据一般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个别数字尾数与决算数字尾数略有差异。表内数字由2005年决算统计口径结合历年决算的?同特点向上追溯形成,因此部分数字统计口径与历年财政决算的统计口径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