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法的价值概念
第一节 价值的一般概念
第二节 法的价值概念
第一编 法的实然价值——法的积极作用或意义
第一章 历史上对法的作用的论述
第一节 我国历史上对法的作用的论述
第二节 西方历史上对法的作用的论述
第二章 论法的积极作用或意义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概念及其研究的方法
第二节 从静态看法的作用(一)
第三节 从静态看法的作用(二)
第四节 从动态看法的作用
第五节 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第六节 法的作用的二重性、局限性和功能的异化
第七节 法律作用的机制
第二编 法的应然价值——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第一部分 概论
附一:法律对?定的价值
附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
附三:论人权的主体
第二部分 法与自由
第一章 历史上对法与自由关系的论述
第一节 亚里士多德论法律与自由
第二节 西塞罗论法律与自由
第三节 托马斯·阿奎那论法律与自由
第四节 霍布斯论法律与自由
第五节 温斯坦莱论法律与自由
第六节 斯宾诺莎论法律与自由
第七节 洛克论法律与自由
第八节 孟德斯鸠论法律与自由
第九节 卢梭论法律与自由
第十节 罗伯斯庇尔论法律与自由
第十一节 康德论法律与自由
第十二节 黑格尔论法律与自由
第十三节 约翰·密尔论法律与自由
第十四节 哈耶克论法律与自由
小结
第二章 简论自由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自由
第二节 自由的概念
第三节 自由的主体和基础
第四节 自由的种类
第五节 自由的价值和限度
第三章 法与自由的关系
第一节 法与自由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 法与自由的特殊关系
第三节 社会主义的法与自由
第四节 几种自由与法的关系
第五节 法治与自由
结语
第三部分 法与正义
引论:社会运动和法与正义
上篇 西方学者论法与正义
第一章 古代西方学者论法与正义
第一节 古希腊法与正义相联系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柏拉图论法与正义
第三节 亚里士多德论法与正义
第四节 古罗马法与正义相联系的思想
第五节 中世纪法与正义相联系的思想
第二章 近代西方学者论法与正义
第一节 格劳秀斯论法与正义
第二节 霍布斯论法与正义
第三节 斯宾诺莎论法与正义
第四节 洛克论法与正义
第五节 卢梭论法与正义
第六节 爱尔维修论法与正义
第七节 罗伯斯庇尔论法与正义
第八节 康德论法与正义
第九节 黑格尔论法与正义
第十节 葛德文论法与正义
第三章 现代西方学者论法与正义
第一? 狄骥论法与正义/51
第二节 庞德论法与正义
第三节 凯尔逊论法与正义
第四节 罗尔斯论法与正义
第五节 诺齐克论法与正义
第六节 魏因贝格尔论法与正义
上篇小结:西方法与正义关系思想的比较研究
下篇 论法与正义
第四章 论正义
第一节 正义的词源和词义
第二节 正义——一种特殊的价值观念
第三节 正义——现存经济关系的观念化和神圣化
第四节 正义观念的结构
第五节 正义观念的外在表现
第五章 法与正义的一般关系
第一节 法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观念及其实现系统
第二节 正义观念的实现与法律的作用
第三节 法对正义观念的依赖(一)——法律的创制与正义观念
第四节 法对正义观念的依赖(二)——法律的实施与正义观念
第五节 法对正义观念的依赖(三)——法律评价与正义观念
第六节 法与正义观念的区别
第六章 法与正义的特殊关系
第一节 奴隶制法与正义
第二节 封建制法与正义
第三节 资本主义法与正义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与正义
第五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法与正义
附:公平、改革、法律
第三编 实在法评价研究
第一章 历史上对实在法评价的论述
第一节 中国历史上关于法律评价的思想
第二节 西方历史上关于法律评价的思想
第三节 西方三大法学派法律评价思想比较
第四节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法律评价的一些思想
第二章 实在法评价的一般问题
第一节 实在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实在法评价的概念和研究的意义
第三节 实在法评价的标准
第四节 实在法评价的立场和方法
第五节 实在法评价的主体和种类
第三章 法的合法性评价
第一节 西方历史上关于法的合法性的一些论述
第二节 法的合法性评价的概念
第三节 法的合法性信仰
第四节 法的合法性评价的种类和标准
第四章 法的合道德性评价
第一节 西方历史上关于法的合道德性评价的一些论述
第二节 法的合道德性评价的概念和意义
第三节 法的合道德性评价的种类和标准
第四节 良法与恶法
第五章 法的合理性评价
第一节 “理性”、“合理性”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合理性”评价的概念和意义
第三节 法的合理性评价的种类和标准
第四节 合理性评价与合法性、合道德性评价的关系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