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上篇 行为能力之一般理论
第一章 行为能力之概念
第一节 行为能力术语辨析
一、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二、广义行为能力与狭义行为能力
三、形式行为能力与实质行为能力
第二节 行为能力的含义
一、大陆法系的理解
二、英美法系的看法
三、中国大陆地区学者的认识
四、本书的观点
第三节 行为能力相关概念
一、行为能力与民事主体
二、行为能力与法律行为
第二章 行为能力之构成与功能
第一节 行为能力的构成
一、行为能力之实质构成(要素)
二、行为能力之形式构成(内在)
第二节 行为能力的功能
一、实现私法自治
二、保护当事人权益
三、划分主体,组织社会
中篇 行为能力之中西源流考
第三章 大陆法系之行为能力沿革
第一节 行为能力之理论源流
一、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然法——自然的理性
二、基督教神学自然法——上帝的理性
三、古典自然法_人的理性
第二节 以罗马法为代表的古代“行为能力”制度
一、罗马法
二、日耳曼法与教会法
第三节 法国《民法典》对“行为能力”的规定
一、法国《民法典》之背景及其对行为能力制度的影响
二、法国《民法典》之“行为能力”制度
第四节 德国《民法典》确立的行为能力制度
一、德国《民法典》之产生基础及其对行为能力制度的影响
二、德国《民法典》之行为能力制度
第五节 (苏联)俄罗斯民法之行为能力制度
一、苏俄《民法典》中的行为能力制度
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之行为能力制度
第四章 中国民法之行为能力制度沿革
第一节 古代中国法上“行为能力”之追寻
一、前提:古代中国“民法”的存在
二、中国古代“行为能力”制度之历史发展
第二节 近现代中国对大陆法系行为能力制度的引进
一、大清《民律草案》之行为能力制度
二、民国《民律草案》之行为能力制度
三、《中华民国民法》(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之行为能力制度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之行为能力制度的发展
一、第一、二次民法典起草对于行为能力之制度设计
二、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及《民法通则》之行为能力制度
下篇 行为能力制度之现在与未来
第五章 我国行为能力制度之检讨
第一节 行为能力制度合理性之反思
一、行为能力分类过于简单
二、行为能力宣告制度十分僵化
三、欠缺行为能力之效果判断稍显武断
四、行为能力欠缺救济制度过于笼统
第二节 特别行为能力制度之遗漏
一、特殊行为能力
二、行为能力之拟制
三、行为能力之例外
第六章 我国行为能力制度之设计
第一节 行为能力制度之设计理念
一、法的移植
二、法的承袭
第二节 行为能力制度之立法建议稿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