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工作是商标审查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商标评审制度是商标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商标法》的数次修改,商标评审法律制度亦不断地修改完善。特别是2001年《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规则》作了大幅修改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修改后的《商标评审规则》使商标评审工作较之以往更为规范化,更具系统性,更增透明度。与此同时,我们还起草了《商标评审基准》(试行)。积三年的商标评审工作实践,于2005年,我们再次修改了《商标评审规则》,同时,对《商标评审基准》修改定稿(现称《商标审理标准》),已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连同《商标审查标准》一并公布。本书是在总结多年商标评审工作经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内容包括\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审理标准\等八个方面。应该说明的是,任何一部法律难免失于原则、抽象,因此,对法律的正确理解与适用,是法律推行者的责任。我们在制定《商标审理标准》时,既要遵循立法的精神与原则,忠于法律的具体条款,又要使之具有实践性和具体化。为使《商标审理标准》更具直观性,使商标评审案件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能更好地理解与把握《标准》,我们收集、拣选了部分典型案例,编辑成《商标评审案例精选》一书,望能藉案说法,供关注商标评审工作的人士参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