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松1953年生,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兼任亚太地区仲裁组织(APRAG)副主席,美国派普丹十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StrausInstitutefor DisputeResolution)高级顾问团成员,外交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曾子1969年至1977年在黑龙江农场(原生产建设兵团) 插队,1978年考入大学。先后获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1982)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2002)学位。1982年至1995年,在北京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先后任副处长、处长、副局级调研员等职务。1987年考取律师资格,曾兼任北京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1994年10月负责筹建北京仲裁委员会,并自1995年9月2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成立之后担任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至今。积极探索推进中国仲裁机构国际化道路,发表过多篇关于仲裁机构改革和仲裁法修改的文章,多次受邀在相关国际和国内会议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