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栩生,1977年生,福建漳州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3月担任华南师大法学院院长助理,同年11月被评为副教授,2007年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入选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是广东省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2007年开始担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并于2007年被聘为广东省、广州市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行为法、公司法等传统民商法领域。出版《登记公信力研究》专著一部,《商业法》、《英国法律体系基础》译著两部,副主编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教材《物权法》及华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物权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主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软科学项目一项、广州市哲社基金一项、省级教改项目一项,其他课题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