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俊等编著的这本《加拿大文学简史》按时间顺序分为五个历史时期,每一个历史时期用一编来论述,最后另设了一个“第六编”,为的是涵盖并突出加拿大文学发展中的一些特殊因素。具体时间划分如下:第一编“殖民地时期的加拿大文学”(15世纪末—1867);第二编“联邦成立至一战前的加拿大文学”(1867—1914);第三编“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加拿大文学”(1914—1945);第四编“1945年至百年国庆前后的加拿大文学”(1945—1967);第五编“当代加拿大文学”(1967—1990);第六编“世纪之交:回顾与展望”(1990—目前)。此外,由于加拿大在语言上的特殊性——“英语和法语同时为加拿大的官方语言”已立为法律,其文学史也必然由这两种语言所写的文学史——“加拿大英语文学史”和“加拿大法语文学史”两个部分组成。因此,每一编又都包含了“英语文学”和“法语文学”两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