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川,中共党员。1926年出生于四川成都。早年当过学徒、店员、演员。1948年参军后,历任苏北、苏南军区文工团、三野解放军艺术剧院、南京军区前线话剧团、南京军区创作室编剧、创作员。主要作品有小说《秋雨》、《英雄的第二代》、论文《第四种剧本》及在全国普遍上演的《青春之歌》、《烈火红心》、《第二个春天》及《灵魂的代价》、《生者与死者》等。其中,《第二个春天》、获中央文化部及总政优秀创作奖。并改编拍摄电影。《青春之歌》、《第四种剧本》译成俄、英、法等文字在国外出版。曾任中国文联全委、中国剧协理事、江苏剧协副主席、江苏戏剧文学学会会长。曾立二等功一次。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