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惠香,女,浙江大学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982年1月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系。1999年3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研究生进修班结业。2004年12月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曾任浙江师范大学生物系党总支副书记、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与软件学院党委副书记、浙江大学碧峰学园副主任、浙江大学校医院直属党总支副书记,兼任浙江大学红十字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等职。2008年2月起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总政中心主任,兼任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会理事、杭州市社科讲师团成员等职。曾参加国家教育部课题一项、主持浙江省教育规划课题2项和浙江大学课题多项,出版专著一本《团体心理咨询的实践与研究》,发表论文80;套篇,其中一级论文9篇。曾多次参加“团体心理咨询”、“焦点技术”、“意象对话”、“沙盘治疗”、“家庭治疗”、“创伤治疗及危机干预”等心理咨询培训。在浙江省各高校、部队、社区、企业单位做过数百场心理健康讲座,深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