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后,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着力实施保护的同时,按照国家条例要求开展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此,2010年8月,天津市规划局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及重点保护地区的规划管理人员赴欧洲进行了考察学习,目的是借鉴他山之玉,吸取欧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先进理念和先进方法。通过学习、交流和总结,加强了对保护规划的重要性认识,开拓了天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思路……城市的历史可以延续,但城市不可以重来;布拉格以一个民族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保护了这座城市,且至今仍散发着活力,为人类留下了永远的布拉格。需要强调的是:在这里,布拉格不仅仅是捷克人民的布拉格,更代表着人类共同拥有的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我们希望通过天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能真正留住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记忆,成为永远的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