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
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刑法修正案(五)》第2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逃税罪(《刑法》第201条,《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
抗税罪(《刑法》第202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
虚开发票罪(《刑法》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2款)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