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于2011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修订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用于2011年度的考试。 为帮助考生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精神,掌握考试大纲的有关内容,有的放矢地复习应考,我们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编写了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教材,全套三册,第一分册教材为《高级会计实务》,第二分册为《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大全》,第三分册为《历年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考前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供考生及有关人员复习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