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是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在实施“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的战略中,在倡导、推行低碳生产生活的社会进步进程中,林木种子的地位和作用尤为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对规范林木种子市场,促进林木种子发展,巩固和提高园林绿化成果,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了全面落实《种子法》,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实施办法》,推动林木种子事业可持续发展,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专业人员,在参考大量法律、法规和文献的基础上,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编写了“《实施办法》解读”一书(以下简称《解读》)。 《解读》通过分析和介绍背景、目的、意义、概念等,全面讲解了有关林木种子条款的内涵,同时对涉及的《森林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合同法》、《刑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用“相关知识链接”的方式进行了列举,以此增进对《实施办法》和《种子法》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