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主要著作有:《法律下的自由》(Freedom under the Law,1949)、《变化中的法律》(TheChanging Law,1953)、《通向公正之路》(The Road to Justice,1955)、《法律的训诫》(TheDiscipline of Law,1979)、《法律的正当程序》(The Due Process ofLaw,1980)、《法律的未来》(What Next in the Law,1982)、《最后的篇章》(The ClosingChapter,1983)、《法律的界碑》(Landmarks in theLaw,1984),等等。他在这些书中叙述了英国法律史上的一些重要案件,以他亲身经历的案件的辩护和审判的实践,介绍了战后英国司法机关审案和判案原则的确立过程,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等多种法律分支。他的这些书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影响极大,可以说,在英国和使用英国法律的国家和地区,不读丹宁的书就无法从事司法工作。1981年,大西洋两岸和其他英语国家的法学家和法官、律师聚集在一起,专门讨论丹宁勋爵的法学著作和法学思想,给予了他极高的评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丹宁的书浸透着他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广博的历史知识、独特的优美文风和极高的文学素养。它们语言简练而流畅;讲述一个个案件就像讲述一个个故事,生动、细腻,娓娓动听;时而引用滔滔不绝的辩论词和审判词,时而从文学宝库中信手拈来一两个典故;文字精当,举例贴切,并杂以诙谐、幽默、讥诮,使人读起来饶有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