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律关于正义一般是基于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否定法律和正义的关系,或者对此避而不言。在康斯特布尔看来,这种对正义的沉默其实还是一种法律与正义或者实在法与自然二元的立场。作者以尼采为引导,力求跳出这种二元的思维定式,以修辞学为方法,关注法律之所言和未言,以及这种言语和沉默背后所蕴含着的法律的局限和正义的可能性。康斯特布尔在第一章对《正义的沉默:现代法律的局限和可能性》的总体思路和观点有所交代:“语词经由声音呼唤着正义,即便当‘正义’未被说出时也是如此。法律是正义呼声的要求和响应之链条。法律把我们和这个世界缚在一起。它于沉默中爆发,以共同应对并迎合人类的需求或必要性:在这种需求或必要性中,声音呼唤着正义。从法律中——这种法律即随着语词对正义的呼唤(尽管是默默地)而涌现的人和世界的复杂的交接和牵系——产生了这个世界中正义和非正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