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原论》阐释了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及其进展、公司设立与公司章程、公司能力与经营范围、公司资本与财务运作、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组织体的变更与终止等。第一编介绍了公司的概念、本质、特征、类型、历史和作用;分析了公司社团性与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性的维护及其法人格否认、公司营利性目标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协调。第二编讲述了公司设立的一般要素,讨论了设立中的公司以及公司设立瑕疵的问题,特别论述r公司章程的重要意义。第三编阐述了公司的意思表示、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从事担保、借贷、处置重大资产、转投资等的特殊行为能力。第四编分析了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运行的规制、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与股利分派规则。第五编重点讨论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包括股东与股东权、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与经理、监事、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与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资格与义务等。第六编介绍了公司合并、分立与重组、公司解散、公司清算与公司破产等。《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公司法原论》可供法律大专院校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研究公司法时使用,也可供立法、司法、执法机关等法律实务界人十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