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含契约下国有企业高管更替问题研究》首先对显性契约、隐含契约及其实施机制进行了比较研究,然后研究了规制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契约形式,指出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双方,即国家与高管之间规制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契约形式有显性契约、隐含契约和关系契约。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的特殊性和正式制度不健全,显性契约得不到有效实施,国有企业较少采用显性契约来协调委托代理关系,而主要采用基于行政命令的隐含契约。同时,没有剩余索取权的政府官员可能利用手中的高管任免权进行权力寻租;代理人为取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也乐于与政府官员合作,双方形成了合谋的关系契约,这个非正式的关系契约是负责监督的政府官员与企业高管之间的子契约,它取代国家与高管之间正式的隐含的代理契约,成为规制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契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