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是具有中国特色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9年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成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构以来,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与壮大,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建立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网络,成为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研究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什么要开展森林资源监督”、“什么是森林资源监督”和“怎样进行森林资源监督”三个基本问题。在剖析了我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本研究从法律、经济和管理的角度全面阐释了建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的理论依据,回答了“为什么要开展森林资源监督”的问题。为解决“什么是森林资源监督”的问题,《我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对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概念、功能、原则、目标、对象、内容、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理论上的描述,试图建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理论框架。对于“怎样进行森林资源监督”这一重大问题,它涉及体制、机制、管理及外部环境等许多领域。本研究主要从森林资源监督体制方面入手,提出了“分区施策、分步实施”的改革方案;在监督管理评价方面,设计了3大类、21项指标和54个子指标,制定了打分标准和考核评价等级,并开展了试评价;同时提出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保障措施。相信这些研究成果对强化森林资源监督、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推动林业与生态环境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