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厦门和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国泰基金独立董事。主要履历为:1969年至1977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务农;1983年,毕业于北师大一分校历史系,获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教,其间,1991年至1992年,在美国洛杉矶市Loyola Law School进修;2004年至2005年,作为中美政府Fulbright项目访问学者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和讲学。在我国合同法、侵权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起草过程中,被全国人大法工委聘请为核心层专家。代表性的学术成果有:《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原理和实践》、《美国合同法》、《合同冲突法》、《美国法律史》(译著)、《美国合同法案例选评》、《国际商法》(合编,“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