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是国内第一部运用实证资料,系统研究中国环保法治问题的研究成果。《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的前稿是国家社会科学摹金“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环保执法问题研究》的总报告,是北大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师生历经五年的广泛调查、资料收集与整理而完成的。《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内容涉及中国环保法治的各个领域,通过对文献资料和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并以专栏、案例、图、表、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系统地总结和回顾了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行以来中国环保法治三十年(1979—2010)的发展历程、成就、经验与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影响中国环保法治运行的执政、立法、行政、司法与关联主体等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通过回顾中国环保法治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发现中国的环保法律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各项制度都没有完全实现预期目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以从五个角度进行分析:从执政方式的角度看将经济增长指标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主要指标、财政上的“分灶吃饭”体制,致使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常常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从立法的角度量现有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在很多方面还缺少相应的立法;规定太过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规定不合理,甚至违反立法目的。从行政的角度看环保执法能力不足,执法手段单一,执法威慑力不足,执法不规范以及不作为;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设置不合理,环保部门无法实现统一监督管理,分部门监督管理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冲突,地方保护主义对环保执法产生严重干扰。从司法的角度看司法机关不积极执行环保部门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对污染受害人的救济不力,怠于追究污染者的刑事责任而热衷于追究“暴力抗污”者的刑事责任。从关联主体因素看企业环境违法现象非常严重,怠于承担环境社会责任;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明显不够;社会监督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适合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环保社团的工作人员,人文社会科学和环境科学工作者,高校师生以及关注环保事业的人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