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远,男,河南省固始县人,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国际金融法。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2008年晋升为副教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副主编,兼任中国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研究会理事。近年来在《政法论坛》《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独立专著、合作著作5部,研究成果在国内学界得到相当的关注。王艳萍,女,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山西太原市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做博士后研究工作,获金融学博士后证书。先后在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具有丰富的金融法律实务经验。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等,主讲民法学、证券法学等课程,近年来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金融理论与实践》《金融与经济》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博士后课题1项,参与国家社科及省部级课题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