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原本是美学和文学理论中的范畴,安克斯密特将之引入关于历史叙述的讨论,其意在于“提议从美学的观点看历史编纂”。在这一意义上,历史叙述就像肖像画,它不是有关对象的摄影反映,却是人物风神的丰富表现。作者在《历史表现》中从“史学理论”、“历史意识”、“史学理论家”三个层次,系统讨论了历史表现理论。《历史表现》充分认识到,历史写作在满足理性的、科学的探究要求的同时,审美也是其内在固有的要素。为了恰当理解历史写作的性质,应该区分表现与描述,并且以表现概念为核心,重新来定义诸如意义、真理和指称等传统的语义学工具。 《历史表现》的目的,是要在历史研究的文学进路之铺张与实证研究之节制中间界定并探寻某种中道。这一思路导向了历史研究的一种理性主义美学,在重申历史写作的审美维度的同时,也再次肯定了历史学科之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