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安,男,湖北黄冈人。1994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2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当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多篇: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公司法的现代化》、《商法总则制度研究》、《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和《侵权法上的替代责任》等;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和“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主编系列出版物“民商法学家”、“侵权法报告”和《21世纪民商法文丛》。其中“民商法学家”和“侵权法报告每年各出版1卷,“民商法学家”已出版了7卷。“侵权法报告”已出版了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