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针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建设的需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会同院外行业专家,共同编写了一套高职法律教学专用教材,《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即为该系列教材中的一本。 我国高等院校传统的法学教材构建学科知识体系时,在内容编排上“重理论,轻实践”,但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是以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为目标,传统教材就显得不太适用。因此,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主持编写本套高职专用系列教材时,切合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要求,明确提出“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尺度,强化实践性教学”的编写思路,按照“任务驱动和工作过程导向”等创新型高等职业教学理念,打破传统教材格式化的学科知识体系,以典型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重新排列教材内容,设计出相应的教学单元或模块。以本教材为例,我们按照合同法学习所需要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依次设计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三个教学单元,将合同法的学科知识有选择地装入这些单元,适当地削减纯理论性内容,增加案例和实训内容在教材中所占的比例,在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前提下,重组知识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凸显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我们认为,教材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了适合高职教育的配套教材,再配合以相应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高职法律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必将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