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是为一年级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民商法系列课程的人门课程,属于专业基础必修课,主要为学生提供民法的术语、民法的学习方法、民法的构架以及民法的理念等,从而为以后学习《合同法》、《物权法》以及《公司法》等课程打好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教材在编写时力图把握以下“三个核心点”:一是写作形式简洁明了。德国著名民法学家曾经说过:《民法总论》课程就像列车时刻表符号的说明。的确,《民法总论》涉及了大量的概念以及概念之间的比较,干巴巴的堆砌易使人生厌。我们受到日本和台湾地区一些教材的影响,试图在一些概念比较时,用图表的形式代替重复冗长的文字说明,使学生们有直观、感性的认识。 二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民法规则只有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才有生命力。本教材在写作时注意吸收典型案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如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之后,将法院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公告附在后面,让学生知道基本的司法文书格式以及实践与立法之间的差距,同时可以引导同学去研读资料,去进一步探索。 三是服务同学,方便同学。本科三年级时,不少同学会选择去报考研究生或者司法资格考试。在学习民法基本原理与规则的同时,也能为这两类考试做一些准备,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为此,本教材在标题上用■、▲注明该问题分别是司法资格考试、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考试重点,用●表示本课程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