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本法调整对象】
第三条 【平等原则】
第四条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六条 【合法原则】
第七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八条 【本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
第十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一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T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 【公民的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
……
关联法规
学习案例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