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的民事司法实践都处于快速发展变迁的过程之中。在这一语境下,本书广泛地考察了形成决定的主要形式——协商、调解和裁决。关于这一领域的大量当代研究和与之相关的制度设计项目,都被笼统但并不精确地冠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标签。而本书的作者认为,如果要对这一普遍性的主题展开研究,必须首先确定优先性方面的转变,用意识形态性的词语来说,也即从判决到和解的转变。 本书引用并分析了大量关于纠纷解决过程和与民事司法有关的研究材料,而不是局限于替代性纠纷解决的产生。在这些精挑细选的文献的帮助下,本书提出了一个处理民事纠纷的宏大的比较性视角,重点关注协商和调解的中心过程。 本书可供法学院学生作为教材使用,同时对于关心纠纷和其解决机制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以及关注各种纠纷解决新方法的人士也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