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力图矫正过去对清朝后期的政府一概否定的简单化弊病,力求历史主义地客观陈述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的演变过程。作者把辛亥革命前期这一时间概念界定为甲午战后,因为清朝政府经济政策转变的广度、深度与力度,确实是在1895年以后才有清晰的轨迹可寻。过去我们往往过分强调“百日维新”的昙花一现和庚子之役的极端愚昧落后,殊不知这两件大事在中国早期现代化的道路上,都曾留下深刻的印痕。如果说前者至少是通过一系列诏谕,初步勾画了虽然简略却也清楚的现代国家的草图;后者则是以历史的反动及其空前加深的民族灾难,为清朝政府的顽固传统路线谱写了一曲悲惨的挽歌。有了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才使清政府的整体趋新政策导向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辛丑以后的新政,实际上是戊戌变法的继续,尽管它缺乏足够的自觉。 张謇不是历史学家,但是他也有爱谈因果关系的习惯,譬如上述“政因而业果”,士大夫(即学)需要“通因果为权”之类。我们史学界的祖师爷司马迂,早在两干多年以前就对历史学家提出极高的要求:“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可以说是“通因果为权”的典范。但是在我国晚清史的研究中,对因果关系的寻求往往失之于公式化、简单化,因而有时难免忽略了因果关系内涵与外延的错综复杂特点。对辛亥革命前期清政府十年新政的研究与论析,人们常常是因为清朝最终的覆亡,而否定了它在某个时期和某种程度上多少顺应潮流的转变与努力。如果说,社会转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处在这个大潮流中的人群(包括统治者)就绝不可能一成不变,其中总有某些人在某些方面做某些适应社会转型的事业,充其量无非是存在着主动适应与被动适应、奋力推进与勉强因应之类的差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