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设计是一种态度,它体现我们对视觉文化的选择,对视觉样式和情感的理性立场;视觉设计是一种方法,它引导我们回到原点思考艺术,思考科学,使我们摒弃一切与艺术和科学相关的谬误和偏见;视觉设计是一种综合,绘画、雕塑等传统的造型艺术,以及网络交互界面、影视动画等等所有有意识的视觉形象创造活动都可以纳入视觉设计的领域;视觉设计是一种生产力,是驱动视觉创意产业的发动机,它激发创造物质或精神产品的激情,实现观念与实践、物质与精神之间能量的转换或转移。 所谓视觉生产力,是以视觉设计为工具,是通过物质或精神产品的创造与生产,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矛盾或问题为目的的能力和力量。视觉生产力,作为一种能力或力量,对应着确定的视觉设计产品实体,反映着由设计者、客户、生产制造者、消费者共同构成的社会机体的活力。 《视觉生产力》品集的内容,大多是自己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的设计作品,包括视觉试验(绘画)、设计试验(创意图形)、视觉设计实践(实务案例)三部分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其中蕴含的综合意识和服务意识多于作品所能承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