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1891~1962,原名胡嗣糜,字适之,近代史上名符其实的风云人物,中国新诗的开山鼻祖,他自己戏称为“新诗老祖宗”。做为中国第一个用白话写诗出集的诗人,胡适的诗清新、流畅,颇具大家风范。胡适,世居安徽绩溪,民国前二十一年出生于上海,二十岁赴美留学,后来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民国六年返国,任北京大学教授。抗战期间,曾出任驻美大使,胜利之后为北京大学校长。旅美期间,先后任教于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民国四十七年回台主持中央研究院,任院长职。民国五十一年逝世于南港任所,享年七十一岁。对于中国新文学运动,胡适是最重要的启蒙人。早在民国六年一月,他即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当时文学的八个主张,也就是后来的八不主义:一、不做言之无物的文字;二、不做无病呻吟的文字;三、不用典;四、不用套语烂调;五、不重对偶,文须废骈,诗须废律;六、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七、不摹仿古人;八、不避俗话俗字。胡适主张使用“白话”做为文学语言改革的基础,对于白话,他的看法是:一、白话的“白”是戏台上“说白”的白,是俗语“土白”的白,故白话即是俗话。二、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白话但须要“明白如话”,不妨夹几个文言的字眼。三、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砌涂饰的话,也不妨夹入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 本书分上下二册,主要搜集了胡适先生平时的一些随笔及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