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是描写发生在一天之内的故事。《大都会》的主人公埃里克·帕克是一个二十八岁的亿万富翁,生活在纽约。他的天性就是要在世界上不断攫取新的东西。二○○○年四月的一天,他打算乘车穿过纽约市去理发。路上,他不停和相关人员开会,商讨日币的涨跌情况;他遇到一场反对全球化的游行示威— —后来这场示威变成了一场骚乱;他的车子穿过一支送葬的队伍;安全主管向他报告:有个精神错乱的前雇员正伺机杀他;他造访了一家电影院;他还设法发生了三次性行为…… 在这部小说中,情节并不是第一位的东西。对德里罗来说,情节仅仅是他表达对当代美国社会所进行的尖刻而有趣的观察和思考的一个载体。小说展示了异化与妄想狂,艺术与商业,现实与想象,性与死亡,全球市场与恐怖主义,仿佛一个后现代话语的万花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