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国务院委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于2001年11月11日在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上,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经国家主席批准后,完成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中国已于2001年l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l5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目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的中文本已经翻译完成,经国务院审核后,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予以公布. 为便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深入了解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们编辑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英文本),供广大读者学习、研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