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导言第一章 公司型基金概述 第一节 投资基金概述 一、基金的概念和分类 二、投资基金的概念 三、投资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分析 四、投资基金的分类 五、我国投资基金立法模式评析 第二节 公司型基金概述 一、公司型基金的概念与特征 二、公司型基金的分类 三、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比较 第三节 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必要性 一、我国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现实要求 二、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践中存在突出的弊端 三、公司型基金相对契约型基金具有制度优势 四、我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主要障碍第二章 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的考察和借鉴 第一节 公司型基金在国外的发展分析 一、公司型基金在美国的发展 二、公司型基金在英国的发展 三、公司型基金在日本的发展 四、公司型基金在法国的发展 五、公司型基金在德国的发展 六、公司型基金在卢森堡的发展 第二节 国外发展公司型基金的原因分析 一、英国引入公司型基金的原因分析 二、日本发展公司型基金的原因分析 三、美国对公司型基金取舍的原因分析 第三节 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国外公司型基金发展的共同原因 二、各国公司型基金立法主要模式比较 三、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设计的价值第三章 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研究 第一节 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的实质 第二节 以美国共同基金为对象的公司型基金运行分析 第三节 公司和信托的结合——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的定位 一、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不仅指基金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 二、基金公司是公司型基金的关键设计 三、公司型基金法律关系是公司法律关系和信托法律关系的结合 四、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之间为公司股权法律关系 五、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入、基金托管人之间为信托法律关系 六、公司型基金与广义上的商业信托第四章 基金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第一节 基金公司之特殊设计——独立董事制度为核心 一、基金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整性 二、基金公司股东大会及股东投票权之虚置 三、基金公司董事会设计之特殊性 第二节 独立董事的功能 一、基金公司的内部利益冲突 二、基金公司外部的利益冲突 三、独立董事的核心功能和主要权力 第三节 独立董事制度发展进程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原因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进程 第四节 独立董事制度的实践及质疑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立法界定 二、对独立董事的若干质疑 三、对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支持第五章 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研究 第一节 契约型基金受托人简述 一、受托人之核心法律地位 二、受托人模式之分离论与统一论 三、我国之共同受托人模式 第二节 公司型基金受托人之概述 一、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的信赖义务 二、公司型基金受托人的范围 第三节 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受托人之比较 一、托管人职能之重大不同 二、受托人权利的收缩使委托人和受托人之关系更为平衡 三、受托人范围不同第六章 我国公司型基金治理结构的制度构建 第一节 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的立法模式 一、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构建的法律基础 二、我国公司型基金立法模式 第二节 我国公司型基金制度构建之若干原则性建议 一、基金公司股东大会作用发挥的机制设计 二、基金公司股东诉讼机制设计 三、基金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设计 四、公司型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设计 五、基金管理人的声誉约束机制结论参考文献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