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法学文选(卷1):法学的理论与方法》法学是以法律和法治为研究对象,并以法学自身为反思对象的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法理学(法哲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法学是法学史上最革命、最科学的理论,毛泽东法律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在当代中国,推进法学理论和方法创新是法学发展的第一要务,法学研究的权利本位范式、现代化范式、全球化范式是法学创新发展的显著标志。作者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相通的哲学观出发,提出“法学的理论与方法”的合成概念,并致力于法学的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范式转换,构建了“法学”、“法律”、“法治”三位一体的法哲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