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等学校是重要的高等教育基地,承担着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功能.一直以来,公立高等学校承担着高等教育的重任,为我国输送了大批高质量的人才,同时,公立高等学校还是重要的科研基地,是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它们为国家和社会组织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持。虽然民办高等学校也逐渐成长起来,并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之一,但是,与公立高等学校相比.不论在办学规模、办学质量还是服务的水平上都与公立高等学校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从这个意义上讲,公立高等学校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到高等教育的水平,如何更好地发展公立高等学校仍是任重而道远的。 与民办学校不同的是,公立高等学校是由国家举办并管理的。公立学校与学校内部和外部各权利主体所构成的法律关系远比民办学校的复杂得多,对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调整也困难得多。从性质上看,它们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既有民事法律关系,也有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既有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也有内部行政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