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巴拉迪,全球公认的国际核问题权威,担任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长达12年。 1942年生于埃及。20世纪60年代,他在开罗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1971年和1974年,又先后获得纽约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1964年,年仅22岁的巴拉迪进入埃及外交部,开始其外交生涯。此后,他两次在埃及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任职。 1984年,巴拉迪进入国际原子能机构,先后担任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驻联合国代表、法律顾问和法律部主任、对外关系部主任等职。 1993年,他被任命为负责对外关系的助理总干事。 1997年12月1日,巴拉迪成为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2001年9月获得连任。在此期间,他先后经历了伊拉克、伊朗和朝鲜核危机的严峻考验。 2005年6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一致同意巴拉迪继续担任该机构总干事。这是巴拉迪连续第三次担任这一职务。 2005年,巴拉迪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他在阻止核能在军事领域内的使用以及在和平利用核能等方面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