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是涵盖一切调整有关人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方面诸多法律规范的总和,而不单纯是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环境、大气、水、固体物质、噪声等等,都直接关系到人体生命健康的权益保障。这些不是单纯民事平等主体法律关系可以全部调整的法律范畴,也不是依靠行政措施一声令下即可解决的行政与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生物世纪的到来、人生命健康权益的提升,卫生法迟早会应运而生。对此,世界一些国家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已经开始重视;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他们也都有了这方面的研究,开设了这方面的教学,开展了这方面的学术交流。由原来七八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发起的世界性卫生法学社团世界医学法学协会组织,如今发展到了近百个国家代表参加的社会团体,每两年在竞办国召开一次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已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正式注册为非营利性国际社会团体组织,旨在研究各国社会各领域与人体生命健康权益之间的医学与法学及生命伦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