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1929年生于上海青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宪法学发展的重要参与人和宪政建设的历史见证人。曾参与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性工作,曾为1982年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与现行宪法的草拟。曾先后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1998年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讲座,讲解宪法。历任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顾问,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校长,北京联合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法学院院长,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等职务。至今已指导博士研究生44名,已发表学术论文270篇,出版有《学而有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等著述60种。2004年,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获北京市第八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并当选中央电视台2004年度法制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