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是首次由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规划,两项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在此期间,环保规划在明确“十一五”环境保护奋斗目标、统筹安排环境保护重大任务、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研究编制显得尤为重要,一开始就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环境保护部的直接领导下,规划财务司全程参与,环境规划院组织全院技术力量,联合了一批科研单位,开展前期研究,经过两年多努力,形成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2009年12月16日,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