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现新闻出版总署)于1990年6月23日与国家科委(现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现教育部)发出联合通知,明确要求:1.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宣传名词统一的重要意义,并带头使用已公布的名词。 2.各编辑出版单位今后出版的有关书刊、文献资料,要求使用公布的名词。特别是各种工具书,应把是否使用已公布的规范名词作为衡量该书质量的标准之一。3.凡已公布的各学科名词,今后编写出版的各类教材都应遵照使用。 为便于从事出版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规范使用各学科名词,我们组织在京出版社的一批资深编辑编写了本手册。编者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词委公布的名词以及行业习惯用语,结合实际工作选择了24个一级或二级学科,并参照行业实际情况进行合并和调整后设章,比如|“电力”部分中包括了电力、核能和电站设备。选词时以各学科主干的、核心的术语,特别是工作中易混易错的术语以及由于科技发展而出现的有变化的新词为收词原则,共选1.5万余条术语,其中80%以上出自国家标准和名词委公布的名词,其余是出自行业标准或行业习惯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