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源与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发展农业生产,建立科学管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资源与区划工作。从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中央、各大行政区及各省区市普遍建立了农业区划工作机构,相继研究出台了《中国农业区划的初步意见》《关于划分中国农业经济区划的初步方案》等文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各地区农业生产合理布局提供了系统资料和科学论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业资源与区划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资源区划基础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特点与优势,紧贴“三农”发展需求,努力拼搏,与时俱进,以农业资源监测评价一一战略研究一一区划规划一一试点示范为主线,适时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创新和完善相关基础理论与现代技术方法,完成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在各级政府农业宏观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重新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1978年3月,中共中央隆重召开全国科学大会。在会议通过的《全国科学技术规划纲要(1978~1985年)》确定的全国108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计划中,全国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研究被列为第一位。1979年,国务院以国发(1979)36号文件批转了国家农委等部门联合上报的《关于开展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研究的报告》,要求“各部门和各省、市、 自治区必须积极地有计划地、长期进行下去”。同时,国务院决定设立全国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并于当年召开全国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会议。由此,农业资源与区划工作开始进入快速科学发展的轨道。 20世纪80年代,按照全国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业资源与区划工作,对水、土、气、生等农业基本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首次系统摸清了我国的农业资源家底,将全国划分为10个一级区、38个二级区,形成了以《中国综合农业区划》为代表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揭示了我国农业自然条件的基本地域差异。 20世纪90年代,全国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及后来的农业部农业区划司又重点组织各地开展了农业区域开发规划工作,基本查清了我国农业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明确了我国农业资源深度开发和广度开发的潜力、重点和开发途径,形成以《全国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为代表的系列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