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权是基本人权,自法国大革命以来已为世界各国宪法所普遍确认。就业是民生之本,平等就业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生存与发展。当今的中国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劳动力市场的不公平竞争问题日益尖锐,性别、年龄、身份、健康等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现象随处可见,不仅严重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以及平等就业权利,限制了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而且会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和谐社会的构建。《平等就业:部分国家和地区反就业歧视的立法与实践》旨在通过对欧盟、荷兰以及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在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的法律制度与实践两方面的研究,探索部分国家和地区在就业歧视领域实施法律控制的成功经验。以期对消除我国当前十分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落实宪法确立的公民的平等权,促进《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起到积极的作用。特别希望通过部分国家和地区平等法的主要内容介绍、部分国家和地区专门执法机构——平等委员会的功能以及就业歧视案件的具体救济途径等具体操作问题的分析,对进一步促进我国平等就业立法以及对就业歧视受害者有效救济机制的建立,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