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社会处于整体性的生态系统之中,这一特性决定了环境法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一个全球性的法律领域。环境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随着全球化进程同步成长,全球化进程给它带来了不同的观察视角、不同的活动领域和不同的社会结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提出全球环境法是人们认识发展的必然。全球环境法的出现,至少可以使现有的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产生革命性的变化。提出全球环境法的概念,目的在于思考全世界如何更好地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而不在于用一种新的体系去替代旧的体系。目前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存在内在的缺陷,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关系不足以组织起足够的力量来应付全球环境危机。于是,一个基于跨国民间环境保护活动的思考成为理解新的全球力量的起点。吴宇编写的《论全球环境法的形成与实现》就是基于这样一个世界主义的视角来考察一种未来可能形成的法律现象,即全球环境法的形成与实现。《论全球环境法的形成与实现》适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环境法、比较法、法理学和国际法教学研究的人士和学生阅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