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考察
广东海事审判中水域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调研报告
理论透视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再探析——以诉权理论为分析视角
论水域污染公益诉讼的衡平功能及其实现
水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国家与社会
制度探析
海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研究
论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适格原告——以船舶油污为例
论检察机关成为水域污染公益诉讼主体的依据
论水域污染公益诉讼适格原告主体的判断标准
我国水域污染公益诉讼制度设想
水域污染公益诉讼制度之路径选择
水污染公益诉讼对传统诉讼之挑战——原告资格的确立
关于船舶污染海洋公益诉讼中可诉范围的研究
检察机关参与水域污染公益诉讼的程序设计
水域污染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研究
难点探讨
审理油污案件的法律问题分析及解决
完善海洋油污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探究
水域污染损害有关监测及评估鉴定问题
海事部门溢油清污费用的法律救济
水域污染的司法治理
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损害评估与索赔
典型案例
广东省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诉台州东海海运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供应福建有限公司海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广东省海洋与水产厅诉台州东海海运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供应福建有限公司海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南通天顺船务有限公司、扬州育洋海运有限公司、天神国际海运有限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事局诉黄石市鄂东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协通船务企业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诉卢平章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