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以历史学的分支——环境史问世,然而,在英国对环境史的研究及其成果却乏善可陈。的确,环境史所涉及的内容在理论与写作上至今仍有争议。因此,环境史学者有机会,也有责任去阐述其研究领域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如果断然认为自己的领域才是唯一值得研究的,这样的思维或做法未免过于轻率。不错,明确著述的范围可能有利于保护自己,或至少可以让那些喜欢抱怨的人们不敢妄加评论。否则,他们会说此书若是由他们来写,就不会沦落到这般地步。那么环境史到底应该论述哪些内容呢?我们首先必须谈到污染问题,因为它破坏了我们生活中应有的安逸与质量,例如,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源、优质的土地。此外,我们还要关注自然景观、文物建筑、乡村度假等因素。然而,过度攫取国家财富——土地、矿物燃料(如煤、石油)和其他矿藏的行为,以及如何整顿这种野蛮的开发行为也许是构成环境史的最重要的内容。根据这一观点,自然资源和历史文物古迹才是环境史学家研究的对象。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认为,人类本身也属于自然资源。十分明显,近代以来的经济制度不仅浪费了人力资源,同时也破坏了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落伍的教育制度、简陋污秽的工作环境以及可怜的住房条件,这些问题由来以久。工业革命并非这些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但是它们也没有就此而被解决。历史学家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并继续关注其发展。这些问题显然也属于社会史研究的一个独特的领域。就经济制度对自然资源与人文景观的影响而言,社会史学家对此研究要深入得多。本书将这些问题留给社会史学家去探索,以便能够集中研究环境史中尚待讨论的内容——对自然资源与人文环境的保护,否则,读者将面对的是一部洋洋大观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