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的目的是胜利,不是疯狂杀戮;考试的目的是通过,不是重在参与!考场如战场,司法考试就是一场战斗!所以,在我们复习的时候,一切与完成战斗任务获取最后胜利无关的努力都是无意义的!前方有600个标靶,我们的任务是击中360个以上,那么,在固定靶与移动靶同样计数的情况下,先打、多打固定靶,还是把更多的努力消耗在难度系数更大的移动靶上呢?司法考试共计四卷,每卷无论考查科目多少,满分都是150分。但凡是对这些科目有所接触的考友都应该知道,其中的一些科目是纯粹的记忆性科目,只要知识点能够记住,就一定能够得分(卷一诸科即为典型),而有些科目则必须深度理解,才有答对的可能(民、刑、行政这三大实体法即为代表)。每年都有屡战屡败的考友再走麦城,那么,让我们真诚地问一句:每年您的卷一都拿了多少分?考试就是考试,千万不要把考试当成别的什么东西,比如说学术研究、技能训练等。考试的目的,或者说直接目的,一定是通过考试!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努力方向必须是“有意义”,而不是或者说不能仅仅是“有意思”——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的比较有意思,但是想做对拿分很难;合同的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细致区分有意思,但要做对得分同样不易。“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意思吗?没什么意思,但是只要记住,就能得分。司考复习有很多误区,但是对于卷一科目的轻视是最致命的一个!本卷基础法学(法理、法史、宪法)部分所讲的这些内容,距离绝大多数考友的日常生活很远,但是,只要能够多用些工余课后的散碎时间“勤翻、多看,记忆、重复”,一定会有一个满意的成绩——这都是些实实在在的付出即有回报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