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立国和兴起,是世界现代史的中心事件之一。美国的兴起与其宪政的相关度问题,更是身处现代化漩涡中竭力保全自身文明政教制度的中国知识界的核心关切。如今,离开这一事件、这一问题,中国知识界几近无法“正常”思维——吊诡的是,美国宪政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迄今仍是未解之谜。 长期以来,我们思考美国宪政的一般路径是:将之拆解为一系列据说可放诸四海皆准而中国自不能不准的宪政“要件”,寻觅这些要件在中国的蛛丝马迹,嗣后有则再接再厉,无则奋起直追。然而,正如循此路径而进的宪法大家张君劢所示:这种路径最终只会得出如下结论:中国人因所谓“民族劣根性”而缺少宪政习惯——这无异于说,除非彻底抛弃中国文明传统,否则永无“宪政”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