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良友,男,湖南省郴州市人,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铭友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和200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诉讼法专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5年在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从事法律工作。2006年进入重庆邮电大学担任法学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信息法。近年来,出版个人学术专著《民事再审之诉研究》,主编或参与撰写《手机短信法律问题研究》、《海峡两岸商务仲裁制度研究》、《仲裁法教程》等学术著作或教材多部;在《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经济经纬》、《河北法学》、《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等刊物上发表《网络货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民事再审之诉若干问题研究》、《网上仲裁程序与正当程序》、《网络货币交易征税问题研究》等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环境下的仲裁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互联网环境下的民事诉讼制度研究”、重庆市社科项目“网络货币研究”等项目多项,并参与国家社科项目“海峡两岸商务仲裁制度比较研究”等项目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