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生,男,1972年4月出生于广东大埔,中共党员,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双本科毕业,在职研究生,现任广东省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1993年大学毕业先后在广东省中山市郊区分局巡警中队、中山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任指导员、中队长、大队长;在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任科长;2006年至2010年先后在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任区党委委员兼区武装部部长及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992年代表广东队参加香港举行的散打国际邀请赛荣获冠军;先后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被嘉奖2次,授予三等功5次,二等功1次,被评为“中山市十杰市民”、“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中山市公安机关第一届‘一对好主官’”奖。2002年至今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0年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的殊荣、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所负责的单位荣获的奖励近百项。在致力于依法行政实践的同时勇于创新。勤于思考,注重研究,先后编写、编著的书籍、内部读物等多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