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却伯美国当代宪法学大师,1941年出生于中国上海,二战结束后随家人赴美,1966年获哈佛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此后任教于哈佛法学院,并长期担任拉尔夫·泰勒宪法学讲座教授,2004年起,晋升至哈佛大学最高教职,卡尔.洛布校级教授。他的主要著作包括《美国宪法》、《宪法中的选择》、《阅读宪法》,《看不见的宪法》是他最新的专著。教书育人主外,却伯教授还曾在联邦最高法院代理宪法案件达34次之多,其中包括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1986年的鲍沃思诉哈德维克,被誉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上诉审律师”。在他的学生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后,却伯还被任命为司法部“资深顾问”,负责穷人法律援助的改革项目。现己重返哈佛法学院任教。田雷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博土,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近期出版译著有《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人民自己:人民宪政主义与司法审查》(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积极自由:美国宪法的民主解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